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愚蠢的人用嘴 聪明的人用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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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4-26 21:12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用“嘴”胜人,是我见过“情商最低”的行为:嘴狠,赢一时;心宽,赢一世。
嘴狠,赢一时;心宽,赢一世。
一天,朋友突然问我:“什么是低情商的行为?”
我想了想回答:“始终要在言语上胜过别人。”
我们身边总是不缺乏这样的人:口齿伶俐。你每发表一个意见,他就条件反射似的揪住不放,咄咄逼人,像一只好斗的公鸡,总要把你说到心服口服为止。

没有人喜欢被质疑和反驳,没有人愿意被逼着认输,可想而知,这样的人在生活中的人缘会有多差。
先来做个关于“人性”的小测验:
如果有人对你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时,你是否会与之展开争辩呢?
如果有人对某种你认为错误的观点深信不疑时,你是否会立马纠错并努力向其灌输正确的资讯呢?
当你做错事恰好被人无意戳穿时,你是否会急着为自己辩驳呢?
如果你命中以上任何一条,甚至全中,那你可能要注意了,你有一个既让自己糟心又让别人烦心的特质:争辩
在生活中,我们经常会因特定的人和事发生争执,你一言我一语,双方各执一词,力图说服对方与自己的观点达成一致。但令人沮丧的是,到最后我们会发现,争辩的事情很难有结果,甚至还会遭人厌弃。
你要知道,当一个人始终要在言语上胜过别人的时候,他说话的目的就不再是为了沟通,而是为了战胜别人。
耗费力气做一件事,是想从中获得某些特定回报。
例如,我们通过不断提升工作技能来获取更高的薪酬;
通过打扮外貌或者提升自己气质来取悦异性;
通过做好事来获得帮助他人的快乐……
这些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和极大的心思,但费尽唇舌却得不到任何东西。既然如此,为何要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呢?
所以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:
双方架着胳膊争得脸红脖子粗,却谁也说服不了谁。即使对方被相悖的意见说服,他也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想法。因为对方并没有真正地心服口服,只会认为是说不过你而已。
佛兰克林说过: “如果你有竞争力,喜欢和别人争辩,为了好玩而驳倒别人,你可能会赢得暂时的胜利。但是这次胜利毫无意义,毫无价值,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青睐。”
法国哲学家拉.罗什富科也曾言:“若想树敌,就胜于你的朋友;若想交友,请让朋友胜于你。” 
对于争辩这件事,毫无疑问,人人都应唯恐避之不及。
比如,只是出高速时下错了路口,你就怨天尤人,和对方争辩个没完没了。
“明明已经提前告诉了你,下个路口出高速,你怎么在这个路口下了?”
“我听到了,可是我以为你说的就是这个路口。”
“你以为!下一个和这一个你分不清吗?”
“我真的是看错了,又不是故意的,不然你来开车好了!”
原本只是一个简单的“下错路口”的问题,你只需告诉对方“没关系,从别地儿绕回来就行”,现在却为了争对错让整个车厢充满硝烟,让本应愉快的旅途以不欢开场……
别忘了,开车途中反应过激还会影响驾驶安全。
争辩从来都不会为任何人带来好处,你所获得的短暂胜利,只不过是插入别人胸口冰冷的箭,后患无穷。

不争之争,是无言的雄辩
我们的天性喜欢别人认同自己,当有人反对或质疑,我们会不由自主地用自己的声音压过反对和质疑的声音。可是这种欲望却在谈话中把我们拉得越来越远,它让我们遗忘了沟通真正的目的,遗忘了对我们真正重要的东西。
下次如果遇到某件事上存有争议,我们在开口之前,先冷静下来思考这三个问题:
一、为了什么而争辩?
二、争辩会让我失去什么?
三、争辩让事情走向更好还是更坏?
冷静的思考完上述问题后,相信你便不会再进行徒劳的争辩,态度也会缓和很多。
庄子在《齐物论》中说:“是不是,然不然。是若果实也,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论;然若果然也,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。化声之相待,若其不相待。”
意思是说: 是,也是不是;对,也是不对。
如果是错的,争赢了也毫无意义;如果真是对的,又何必争辩?
有些事无需争,有些事争了也没用,于人于己无益,甚至可能引祸上身。
作家李小墨说:“始终要在言语上胜过他人,是我见过的情商最低的行为。”
懂得在恰当的时候认输,才是一种大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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