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看: 1335|回复: 0

中国未婚同居合法化?官方:不成熟 将冲击婚姻登

[复制链接]

3万

主题

4万

帖子

13万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138000
发表于 2019-10-19 01:00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10月18日下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二次记者会,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回应有关未婚同居立法时表示,如果法律上对未婚同居制度予以认可,将会对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形成冲击。


澎湃新闻注意到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10月21日至26日在京举行,会议将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8部法律草案。


近年来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,在我国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,也由此引发了一些纠纷,法律是否应当作出规定和认可?


臧铁伟介绍,早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立法机关就注意到这个问题,当时法律中针对其中事实婚姻的问题作了规定,“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补办登记”,就是说对于未婚同居中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应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的方式来解决,不能简单地一律宣布为无效婚姻。


对此,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司法解释。“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同居,现行法律暂未作出明确的规定。”臧铁伟说,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仍旧维持了这一做法,主要有如下考虑:一是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,未婚同居在一些地方为一部分人所接受,但是在整个社会上还远未形成共识。如果法律上对同居制度予以认可的话,将会对现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形成较大的冲击。二是因为同居的情况和原因都比较复杂,法律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,如果这样规定也不一定有利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。三是考虑未婚同居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,比如财产分割、抚养权等,对大多数的问题现在有不同意见,还没有达成共识。所以,从目前情况看,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。


【郑重声明】荷顿论坛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更多信息,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。转载需经本网同意并注明出处。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,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,不为其版权负责;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,原作者未知,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,请及时与我们联络,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